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妻子孕期福建男子无微不至 亲子鉴定后让他傻眼

台海网6月14日讯 据海西晨报报道 前妻拒绝男子探视儿子,男子将她告上法庭,要求变更抚养权。可就在诉讼过程中,男子发现养了5年的儿子并非自己亲生。一怒之下,男子再次将前妻告上法庭,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……日前,集美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特殊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。

离婚后才知儿子非亲生

2004年,阿华(化名)和小何(化名)登记结婚。2011年,小何生下儿子乐乐(化名)。2015年,夫妻俩出现感情危机,随后协议离婚,儿子乐乐由小何抚养,阿华无须支付抚养费但拥有探视权。

离婚不久后,小何开始多次拒绝前夫阿华探望儿子。思念儿子的阿华,无奈之下将前妻小何告上了法庭,请求判令变更抚养权。然而在诉讼过程中,小何的一句话让阿华彻底傻眼了: “儿子跟你没有血缘关系。”为证明自己的话,小何提出了亲子鉴定。

拿到亲子鉴定,阿华彻底崩溃了———鉴定报告显示,阿华与儿子乐乐不存在亲生血缘关系。

一怒之下状告前妻索赔

愤怒的阿华再次将前妻小何告上法院,要求前妻小何赔偿他抚养乐乐的支出费20万元、精神抚慰金10万元。

阿华认为,他与小何结婚后,尤其是小何怀孕和生孩子期间,他都对小何照顾有加;他也给予乐乐无微不至的关怀;现在鉴定出乐乐与他不存在亲生血缘关系,说明小何对婚姻、对家庭、对子女极端不负责任。

小何辩称,她与阿华结婚后多年不育,夫妻感情出现破裂。由于自己文化水平不高,不懂得如何弥补两人的感情,苦思冥想下,她便想通过与他人生育子女,用孩子维持和阿华的婚姻。况且,如今她是独自一人抚养乐乐,没有固定收入,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较差,抚养费应该和阿华各承担一半。小何还说,乐乐出生后,自己承担起了大部分抚养责任,阿华并未付出太多的经济及感情。

法院判决

前妻行为已构成

欺诈性抚养

集美法院审理认为,阿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,抚养孩子近5年,且此前为了能时常与孩子见面,起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,可见他对孩子还是很关爱的。而小何与他人生子,却一直欺瞒阿华。因此,本案属于典型的违反夫妻忠实义务案例,受害人在离婚后发现欺诈性抚养,就此提起赔偿诉讼。

据了解,所谓欺诈性抚养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乃至离婚以后,妻子明知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,而采取欺诈手段称其为婚生子女,使丈夫承担起对该子女的抚养义务的行为。因此,集美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小何返还原告阿华支付的抚养费5.6万元,并赔偿原告阿华精神抚慰金6万元及亲子鉴定费。